《中华帝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苏成捷【文字版_PDF电子书_下载】

《中华帝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封面图片
书名:中华帝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
作者:[美]苏成捷(MatthewH.Sommer)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译者:谢美裕/尤陈俊
出版日期:2023-5
页数:608
ISBN:9787559856692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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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部法律史领域研究性犯罪问题的经典之作。书中运用了唐代以来的大量法律史文献,聚焦清代社会中寡妇、娼优、雇工、乞丐等底层人物,用比较史的眼光对性行为管制、寡妇守贞、“光棍例”、“卖娼”等问题进行分析,还原真实案例,展现了微观视角下的平民婚姻,以及女性短缺、妇女歧视等现象。

作者将性别史、法律史和社会史等不同研究进路熔为一炉,将性犯罪与法律问题进行宏观考察,探讨了清代对性行为和性观念的规制与引导。书中案例生动鲜活,人物形象立体丰满,语言流畅,展示了一个复杂且富于动态变化的中华帝国晚期社会。

作者简介:

苏成捷(Matthew H. Sommer),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历史学博士,现为斯坦福大学历史系教授。擅长利用司法档案研究清代中国的性、社会性别关系和法律。出版有Sex,Law, and Socie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和Polyandry and Wife-selling in Qing Dynasty China两部学术专著,并在Late Imperial China、Modern China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

译者简介

谢美裕,斯坦福大学历史学博士,历任斯坦福大学人文学概论讲师与俄亥俄州立大学马里恩校区历史系助理教授。

尤陈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bu青年长江学者(2018年度)。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出版有专著《聚讼纷纭》《法律知识的文字传播》,《从诉讼档案出发》等多部编著,以及译著《爪牙》。

目  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论题

第二节 资料

第二章 一种关于性秩序的愿景

第一节 “奸”的概念界定及其涵盖范围

第二节 父亲和丈夫所享有的特权

第三节 主人与其女性奴仆发生的性关系

第四节 义绝:夫妻间道德纽带的断绝

第五节 “凡女必归于男为妇”

第三章 强奸罪相关法律的演变:女性贞节与外来男子的威胁

第一节 对强奸罪受害者的资格审查

第二节 是否被男性性器官侵入下体至为关键

第三节 强奸与和奸的对比

第四节 关于危险男子的刻板印象

第五节 清代中央司法官员的实际做法

第六节 结语

第四章 关于被鸡奸男性的问题:清代针对鸡奸的立法及对男性之社会性别角色的加固

第一节 论题

第二节 立法史

第三节 异性性犯罪的标准被适用于鸡奸罪行

第四节 那些易受性侵的男性和危险的男性在司法中的刻板印象

第五节 大众观念中的等级体系和污名化标签

第六节 阶层分化与男性之“性”

第七节 男性性器官侵入对方体内之行为的含义

第五章 贞节崇拜中的寡妇:清代法律和妇女生活中的性与财产之关联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官方对贞节的评判标准

第三节 寡妇作为一种有性欲的生物个体

第四节 强迫再嫁、自杀和贞节的标准

第五节 没有资财的寡妇

第六节 拥有财产的寡妇及其姻亲

第七节 争斗的诸种情形

第八节 结论

第六章 作为身份地位展演的性行为:雍正朝之前对卖娼的法律规制

第一节 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

第二节 立法层面对不同身份群体的区分

第三节 推行身份等级原则:明代和清初的实践

第四节 适用于娼妓的宽松刑责标准

第五节 法律拟制与社会现实

第七章 良民所应遵循的诸标准在适用范围上的扩张:雍正朝的改革与卖娼入罪化

第一节 学界以往对雍正元年“开豁贱籍”的解读

第二节 “广风化”

第三节 雍正元年之后在法律上如何处置卖娼

第四节 雍正朝以降一些经中央司法机构审理的案件

第五节 小结

第八章 结论

第一节 法律的阳具中心主义

第二节 从身份地位到社会性别的变化,以及对小农家庭的新关注

第三节 含义发生变化的“良”

第四节 生存逻辑与性事失序

附录A:针对性侵犯的基本立法

附录B:清代针对鸡奸的相关立法

附录C:针对强迫守志寡妇再嫁的处刑

附录D:吕坤的“禁谕乐户”举措

参考文献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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