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中华帝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苏成捷【文字版_PDF电子书_雅书】

  • 疯人城
    疯人城2024-01-20 18:23:44广东

    1.世上一切都与性相关,而性和权力有关; 2.全民平权是为了方便极权 3.法律会渗入民族潜意识,历史沿革在当今处处可循 4.道德完美主义只会造成灾难 5.女权主义并非简单的身份政治,女性是人类一切历史政治思维欲望的最终受害者 6.这本书让我对自己的文科生身份感觉自豪

  • frozenmoon
    frozenmoon2023-06-06 20:22:25北京

    中华帝国晚期的性不是属于私人的,而是属于国家的,不是个体性的,而是公共性的,对于这一切的旌表与惩处是带有象征性的,而不是针对某一个具体个人和具体事件的。与其说关于性的规制与规训是关于肉身和道德,不如说是指向秩序和权威。换句话说,与性有关的一切不是权利范畴,而是权力范畴,映射着既有的、结构性的权力系统被动摇时的焦虑。任何一种“奸罪”都是最小范围内对系统的解构、拆除和嘲讽。他们要瓦解和震慑的是看向系统的轻蔑眼神,而不是具体的肉身堕落,那些关于堕落的指摘不过是矫饰的修辞。我们看见的对于肉身的整顿不过是中介,应该透过这一切望见帝国的庞大肉身。

  • 蠊
    2024-04-25 01:35:41江苏

    这可是二十多年前的书啊…

  • 鹤游西
    鹤游西2023-05-20 15:36:16吉林

    目前为止的年度top1!可读性、学术性和思维启迪性都做到了极致的一本书

  • 西风残照
    西风残照2024-04-07 19:27:33陕西

    来自真实案例形成的档案,真实的再现了明清特别是晚清以来的由性而引发的各类案件及社会关系,女性从附属到逐渐获得一定的平等,从贱民到平民种种身份的提升,并不是统治阶级的善心所致,只是时代的发展无可奈何被动所为而已。太过于冗长,也许和原著作者关系 不是很大,从译者的后记就能看到他的风格,在这里举个小例子:译者后记里有句话:我在自己从书店中购买的《北大法律评论》可以看出来是有多啰嗦的了。全文不断重复出现的一个词:中华帝制晚期更是让本书的流畅性大打折扣。对他翻译的另一本书 《爪牙》直接就放弃了。

  • 你竟敢拔我卡
    你竟敢拔我卡2024-08-02 16:22:26内蒙古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

  • 柳无益
    柳无益2023-05-04 08:42:24广西

    历时三年多的精心打磨,起码我兑现了对作者、译者和读者的承诺,终于出版了。划重点:没有删减。

  • 刀叢中的小詩
    刀叢中的小詩2023-12-20 21:24:54北京

    《中华帝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帝制时代的性,属于国家,属于公共领域,属于我等草民对于满清十大酷刑的肤浅认知中,亦属于既有权力结构试图维护的秩序里,可谓《权力的毛细血管作用》通过性犯罪得到一次完整详备的体现。在道德层面和法律规定中,像具有浓重刺激性气味的洋葱,层层剥开,丝丝入里,所谓私人空间,亦不过如此而已。沟口雄三有一语大致是点破了中国帝制社会的本质:中国的私不能独立存在,必须借助公的形式才有合法性,这点和日本很不一样。日本公私领域分的很开,公一般无法侵入私人领域。水浒好汉奢谈忠义,更爱的是权钱;金瓶梅里的泼皮勇于捉奸,还是出于一种被挤出的柠檬心理。

  • 扭腰客
    扭腰客2023-05-11 16:37:22上海

    人口爆炸,性别失衡,改革开放导致经济腾飞,劳动力需求和城市化进程导致户籍制度松绑,“性需求失衡”不仅从农村蔓延到城市,在留守人群中同样不可小觑。与此同时,男同、女同、双性恋者的性犯罪,也亟待有法可依。而300年前的大清,可资当下借鉴的,真的不少。

  • 小波福娃
    小波福娃2023-06-24 14:28:27上海

    可能是今年上半年最期待的中译本之一,年度最佳席位可能要预留一个了,晚点补评

  • 奥博洛莫夫
    奥博洛莫夫2024-03-19 21:11:13江苏

    偷懒读中文版

  • 康堤
    康堤2023-08-25 12:01:34山西

    很致郁,因為在閱讀司法檔案的過程中很少聽到女性當事人的言說,對每一起案件的定罪取決於她作為「被插入者」,對維護以小農家庭為核心的社會秩序和政治秩序而付出的努力。對貞節話語的強調自雍正元年「開豁賤籍」後呈日益推崇之勢,以往「賤」「良」二分在法律實踐中留下的道德模糊地帶被徹底清除,「奸」罪的適用範圍擴大到以往被允許操持「低賤」營生的娼妓身上,這意味著在國家的統一規劃下,所有人都被要求遵循同一套道德秩序,「賤」「良」二字也在此歷史變遷的過程中不斷變換含義。只是國家想象勢必會與小農現實存在沖突,人口的急劇增長和社會資源的緊缺導致「光棍」這一群體遊蕩在主流秩序之外,而「貧窮」也讓許多人不得不選擇違背「形式平等」規定的道德秩序,采取一種「非主流結合」的方式生存,但其也在想象主流的過程中加固了主流秩序。

  • 空山
    空山2024-01-14 23:29:17四川

    一月大部头一打·说真的,纠正了我一些比较狭隘的观点,很豁然开朗,厉害的,作者把我的脑子撑大了一点(虚心听取好观点!站在现代人和普通老百姓的角度,有时候我们真的很天真,总觉得时代在进步,一些政策是为人民谋利益,岂知一切都是一盘棋,把你提起来,是让你遵守更多的规则,而这些规则就是服务于政治秩序和道德秩序,看似得到了,其实是失去了,女性的性,最终的落脚点只能是父权制社会。法律与道德,怎么去衡量,这个平衡点并不在下面,而是在上面,但是在此环境里,这个点它是不存在的,所以矛盾无处不在。待读《清代社会的贱民等级》《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清代地方政府》《矢志不渝》。

  • 王小差🐺
    王小差🐺2023-10-10 13:15:12北京

    本书以明清两代的判例为主,以唐元两代的法条为辅,向读者展示了帝制晚期的性犯罪和性暴力,呈现出“世人皆苦”的众生百态。书中的案例可以说是包罗万象、五花八门,看的人大跌眼镜。但作者的目的远远不是把每种性犯罪的案例各举一遍,让读者看个新鲜。废除贱籍、鼓励贞洁、提高性犯罪刑罚标准,是中国步入近代在社会结构转型和人口比例变化下导致的必要预防措施。通过对判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古代的司法实践中,虽然都是维护父系男权社会的统治,从唐至清,呈现出元代优于唐代、清代优于明代的一般规律。自唐至明的法律均体现出明显的社会等级特征,而作为游牧政权的清是在维护更为普世的男性利益,同时变相提升了女性的地位。从北魏的女性和奴隶可获得均田,到清代雍正废除施行千年的教坊司制度,大概可以解释为何每次游牧民族南下都能带来新风。

  • 凌晨
    凌晨2023-06-29 16:48:28江苏

    把人不当人,自古皆然。统治阶级的统治和社会的道德秩序比人命重要。中华文化真是博大精深,流传至今啊

  • 格野
    格野2023-06-18 23:32:54广西

    本书主要通过运用了唐代以来的大量法律史文献和很多的司法档案资料,聚焦清代社会中的底层人物,用比较史的眼光对性行为管制、寡妇守贞、“光棍例”、“卖娼”等问题进行分析,还原真实案例,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复杂且富于动态变化的中华帝国晚期社会。

  • 二重桥出神者
    二重桥出神者2023-10-20 15:13:59中国香港

    英文版磨磨蹭蹭读不完,然后中文版出了……

  • Area
    Area2024-01-18 17:56:40广东

    比较有收获的是作者的写作思路和提问方式,尤其导论部分。理解了为何说性与权力勾连(奸-通-乱,性失序与家庭失序和政治失序,性行为与社会劳动的分工,性与父权制家庭的生产,官妓与政治犯罪者)。这样看,“国家”这个词真的意味深长。以及荡妇羞辱,贞洁意识,绿帽子的来由。引申的问题是,文学作品里如何写流浪汉?流浪汉和西方的流浪汉的差异。当语言作为证明的工具意味什么。为何古代以音乐教化,现代不那么强调音乐“移风易俗”的政治功用?音乐究竟对人的何种层面产生多大程度的影响?

  • 绛浅
    绛浅2024-02-26 10:13:12北京

    在研究古代中国社会的性别现象时,“阶级”因素往往大于“性别”因素,以往对sexuality加以规制的指导性原则,可被称为“身份地位展演”,即个人须依照其在法律上特定的身份等级所赋予的角色进行展演。而当适用于良民的婚姻家庭规范大幅扩展至底层民众,那些发生在主流婚姻之外但却为法律所允许的性关系得以存在的空间不断缩小甚至消弭,“性别”成为更重要的规制,这种转换被作者称为“从身份地位展演到性别展演”。在本书中,虽然苏成捷未解释“gender performance”是否与巴特勒的“gender performativity”有关系,但在其他文章中有所阐释,以此可看出本书中的“人”被性秩序与性行为准则框定,无法自主决定自己的身体在性中的表现。因此本书没能涉及自慰、自我性幻想很遗憾,确实没有史料吧。

  • 韧勉
    韧勉2023-10-17 00:07:56北京

    清代法律社会史汉学研究名著,本书汲取了汉学界所有关于清末性别权利研究、社会史调查与法律史研究的前期成果,试图以历史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将清末古代中国的相关史料进行量化分析,以“奸”这个极具性别冲突的文化概念重新梳理晚清的法律发展与当时社会中的女性权利。作者苏成捷指出,存在于官方强制推行的性秩序与贫民们的性实践之间的那种断裂,在整个清代不断扩大。性结合乃是同居共财而形成的一种更加复杂且等级化的联合当中的组成内容之一,有时这种联合会采取拟制血亲的形式。为了生存而与他人进行联合,这或许比对财产方面的需求更为重要,而游离在家庭秩序和共同体秩序之外生活,看起来是一件残忍野蛮的事情。我们可以将这些非正统的家庭模式解释为各种试图对那些正统的婚姻家庭模式加以复制而做出的努力。

评论来自豆瓣,评论内容仅为网友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