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纠纷与秩序:徽州文书中的明朝》(海外中国研究丛书·精选版第四辑)刘东【文字版_PDF电子书_雅书】

  • 五月阿隆
    五月阿隆2024-06-25 17:27:42北京

    重点在于对里甲制度与老人制度关系的探讨和论述。中岛希望可以通过徽州文书展现的基层社会司法实践和契约纠纷的实践状况找到质疑老人制速朽的材料,可惜的是并没有真正动摇这一点。实际上,老人制本身在明初就是一个混合的怪胎,一方面具有国家职能,甚至需要某种国家的赋权,但本身又不在正式的官阶/吏序列中,有时也不是在地精英,这种错位导致大量的“老人”处于一个不上不下的尴尬位置。由于实践过于复杂且粗犷的里甲——粮长制度在明代中期的废弛,和他们配套的老人制自然会无以为继。当然,中岛一书的确也开创了某种先河,即系统性的了解老人制的具体实践,第七章的佃仆纠纷实际上也预示了商业变化和土地田面权转变下,徒具空名的老人制度的无以为继。自发性的士绅或地方精英在新的民间生活场景中必然会登上舞台。

  • 赤羽
    赤羽2024-06-25 17:08:04北京

    徽州文书作为研究明朝历史的重要资料,具有丰富性和独特性。中岛乐章充分利用了这些文书,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展现了明朝乡村社会中各种矛盾和纠纷的处理方式。他将徽州文书与其他史料相结合,如族谱、方志、文集等,相互印证,使研究更加全面和深入。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总是想起京剧《四进士》,全剧结尾时传来缉拿宋士杰的“大状”,质问其“你一状告倒了两员封疆大臣、一位百里侯,该当何罪?”且明言“你一介百姓告官按法当问斩”。《四进士》作为一种艺术形式,通过夸张、象征等手法来表现现实生活。该剧不仅具有艺术价值,也为我们了解明朝社会和司法制度提供了一个窗口。而在《纠纷与秩序》中我们也能看到大量的诉讼实录和各类问题的文书,这让我对“中国古代没有契约精神”产生了怀疑。也许这些大量的文书,也是中国古代契约的一种体现吧。

  • 格野
    格野2024-07-05 14:40:50湖南

    本書以徽州文書為主要史料,同時充分利用族譜、地方誌等一些其它文獻史料,以明代徽州鄉村社會的糾紛處理為中心,並且結合了宋元以來當地有勢力宗族參與糾紛解決和秩序維持的歷史背景,對明代中期以來宗族結合的發展以及徽州特有的仆佃制的相關社會關係和糾紛進行了全面闡述,讓我們對明代徽州鄉村社會糾紛處理、秩序維持的狀態以及時代變遷有一個較為全面的認識。

  • 浮生半日闲
    浮生半日闲2024-07-11 18:37:41江苏

    感谢中岛乐章,感谢他的研究,让我们得以通过这些文献,重新认识和理解我们的历史。同时,也希望国内的学者们能够更多地关注这些宝贵的文献资源,开展更多有意义的研究,让我们的历史研究更加丰富和全面。

  • G.W.F.Hegel
    G.W.F.Hegel2024-08-21 17:20:23陕西

    可以参考

  • 燕晓小读
    燕晓小读2024-07-01 04:09:37广西

    这是近期读到的一本帮我弥补认知空缺的历史论著。作者通过深入研究大量的徽州文书,将经史子集中看不到的各种制度实态和非常有地方特色的历史细节进行还原,展现了以徽州为代表的明代乡村纠纷及秩序的形成过程和变迁实态,解析当时历史背景下的社会结构、宗族结合的展开及徽州特有的佃仆制等问题,复原了当时乡村社会纠纷解决机制和社会秩序形成状况。非常有研究价值的一本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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