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德国的法与不法》高仰光【文字版_PDF电子书_下载】
内容简介:
第三帝国运用高度的理性批判魏玛时代树立的现代法治精神,无限放大民族共同体和政治国家的象征性意义、压缩公民个体的权利与私人空间,创制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在任何时代都只能被定性为“不法”的极权统治秩序。法律和法律人在这场由纳粹发起的全面的社会改造的过程之中发挥了相当积极的作用(尽管常常强调其作为“受害者”的身份),并导致这一时期德国的法理学、法律史学、公法学、私法学、刑法学、劳动法与社会法学、司法组织与司法程序、法学教育与研究等领域由内而外地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直到纳粹主义被彻底清算之后,这些领域才部分地按照魏玛宪法的“应有之义”重加塑造。本书力图呈现纳粹德国利用法律和法律人改造社会的全景,引发人们对于现代法治自身脆弱性的深入思考:“法”与“不法”之间或许只有半步之遥。
作者简介:
高仰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史教研室副教授,瑞士苏黎世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长期从事欧洲法律史的研究,具体包括古希腊法、罗马法、西欧中世纪城市法与封建法、近代德国法等领域。
目 录:
前言
绪论:不法之法
第一章 从魏玛共和国到第三帝国
一、时间维度的双重性
二、空间维度的双重性
三、从内部崩溃的魏玛共和国
四、纳粹夺权及其政治改造
第二章 纳粹法学的整体性改造
一、关于纳粹法学的历史反思
二、纳粹法学:价值观重塑
三、纳粹法学:方法论改造
四、纳粹法学史与当代欧洲的法史学
第三章 纳粹德国的公法学
一、魏玛时期的德国国家法学
二、克尔罗伊特与施米特的“法治国”论争
三、纳粹对于“法治国”的破坏
四、纳粹时期的行政法学与行政学
五、纳粹时期公法学的教席、期刊与学会
第四章 纳粹德国的国际法学
一、纳粹德国在战前的国际环境
二、国际法学科及其意识形态化
三、从主权平等到“大空间”理论
四、纳粹国际法主张的两面性
第五章 纳粹德国的刑法及刑法学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崩坏
二、纳粹刑法学的整体转向
三、失败的刑法改革计划
四、第三帝国的刑事单行立法
第六章 纳粹德国的民法与私法学
一、民法理论的全面改造
二、民事法律实践的整体特征
三、纳粹时期的所有权与征收
四、纳粹时期的婚姻法与继承法
五、《人民法典》编纂计划的落空
第七章 纳粹德国的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法
一、第三帝国的经济体制与经济政策
二、经营自主权与宏观经济调控
三、劳动法的“企业领袖-追随者”模式
四、纳粹时期的社会保障法
第八章 纳粹德国的法学教育与司法体制
一、法学教育与法律人的培养
二、纳粹时期的法院与法官
三、非常规法院系统
四、法外权力与警察组织
余论:复兴与回归
附录一 纳粹时期的刑事单行立法
附录二 纳粹时期民法典条文的变动
附录三 纳粹时期的民商事单行立法
附录四 纳粹时期的经济、劳动与社会立法
索引
参考文献